各县(市、区)发改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市政府出台的《聊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方案》,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现组织开展2021年聊城市企业技术中心申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按照《聊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聊发改工高〔2019〕119号)有关精神,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同时填写《拟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
2、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不存在下列情形: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请各县(市、区)发改部门作为企业技术中心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向市发改委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包括: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申请报告(含真实性承诺)。
4、请于2021年6月2日前正式行文将通过初审的企业技术中心报送我委,包括:纸质文件(红头文件、一览表加盖公章)及申请报告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其中附表请用 Office Excel格式,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人:谭伟 8210420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