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有关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7〕29号)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有关通知精神,山东省2019年下半年专利资助申报即日起开始受理,具体通知如下:
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次资助内容为2019年授权且未经资助的项目,上半年已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资助标准与上半年一致。
1.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为每件2000元/件。
2.2019年1月1日以来的PCT国际专利申请,企事业单位资助10000元/件、个人资助4000元/件。
3.2019年1月1日以来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企事业单位每个国家资助20000元/件,个人每个国家资助10000元/件;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授权的,最多按五个国家予以资助。
二、申请主体及经办人
1.申报主体:专利的第一申请人(权利人)隶属于聊城市行政区域内。
2.经办人指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职务发明的经办人应是本单位职工,经办人在经办人处手写签名。
三、申报专利资助应当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
(一)基本材料:申报资助的企事业单位应提交《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附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有效单位证明;个人应提交《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专利资助个人邮政汇款汇总表》(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
此外根据所申报资助内容的不同,还需分别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企事业单位应在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个人应在每页签名):
1.申报国内发明授权资助还需提交:发明专利证书首页。
2.申报PCT国际专利申请资助还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出具的PCT国际申请日、申请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证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PCT国际检索报告。
3.申报国外发明授权资助还需提交: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文件、证书及相关费用证明。
(二)如专利权人为2个(含2个)以上,还应当提供共有专利权人的同意书(附件4)。
(三)如申请资助人单位名称与专利权人名称不一致,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工商变更证明);个人的必须一致。
(四)职务发明的纸质材料中《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在左上角加盖公章和财务章,《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专利资助个人邮政汇款汇总表》(附件3)空白处签名。
(五)电子版企事业单位只报Excel格式的《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附件2)、个人只报《专利资助个人邮政汇款汇总表》(附件3)。
四、受理方式和有关事项
1.受理流程:发送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附表二)或个人邮政汇款汇总表(附表三)电子邮件至邮箱(E-mail:lczlssk@163.com)——电话确认汇总表内容——纸件材料面交或邮寄——电话确认邮寄材料是否收到。
2.受理日期: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此次省级资助,截止时间到2月中旬,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报人尽早完成申报,逾期申报者后果自负。
3.纸件受理及邮寄地址:聊城市开发区黄河路16号创新大厦212房间。
4.联系人: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运用服务部 武继阳
电话:0635-8378992 E-mail:lczlssk@163.com。
五、审查流程与兑付方式
材料收集完毕后由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初审,初审合格——录入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系统——电子版、纸质材料汇总——上报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审批后在其官网(http://www.sdipo.net/)通知通告栏中予以公示。
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由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向申请人兑付(咨询电话:0531-88198591),企事业单位的资助资金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直接拨付到单位账户,个人的资助资金通过邮政汇款方式邮寄汇款单。
六、注意事项
企事业单位和专利权人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助资格,记录其信用档案,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
2.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
3.专利资助个人邮政汇款汇总表
4.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