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方案的通知》和《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作方案》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流程
1.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组织辖区内企业研发机构在聊城市科技局网站(kjj.liaocheng.gov.cn)“聊城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注册填报《聊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本次备案通过“聊城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并报送纸质材料一份。
2.县市区组织审核认定。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依据建设标准组织专家或聘请第三方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情况报告,以政府行文方式报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时需提交通过审核企业汇总表、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均须加盖政府公章)。
3.市工作专班组织抽查。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进行现场抽查,每个县市区抽查比例为30%。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和抽查结果作为奖励资金拨付依据。抽查合格率低于80%的县市区整改合格后拨付资金。
二、需报送材料清单
1.企业申请材料1份;
2.县市区审核情况报告1份;
3.通过审核企业汇总表1份;
4.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1份。
上述材料须同时报电子版,报送时间截至2021年11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对照《2021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目标》,梳理出尚未建设研发机构的企业名单,深入企业调研需求,切实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确保实现有需求的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2.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认真对照《聊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方案》的要求,对建设的企业研发机构严格审核,保障建设质量,经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把关后报市工作专班备案。要加强国家、省、市有关支持政策宣传、落实,充分发挥企业研发机构的创新作用。
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强化责任担当,对本县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审核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审核,保障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质量。如发现把关不严、蒙混过关、问题严重的,市里将视情严肃追责问责,并追回奖励资金。
联系人:郭菲 侯广强 联系电话:8378986
邮 箱:lcskjjjhk@lc.shandong.cn
附件:1.2021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目标
2.县市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审核认定情况
汇报提纲
3.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4.通过审核企业汇总表
聊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研发机构全覆盖工作专班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