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依据新修订的《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0〕183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省工信厅定于近期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对前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为做好我市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工作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按照《办法》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向本县(市、区)工信部门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2)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4)

二、前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通知企业参加复核并负责初审(企业名单见附件7),根据初审结果给出明确意见,建议不通过的在推荐文件中注明具体原因。参加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须填写《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附件3),复核要求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及复核材料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申报和复核工作按时高质完成。

(三)按要求申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2020年12月11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2020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复核)企业统计表(附件5、6)和企业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及U盘电子版)汇总后,报市工信局。

联系人:丁昆业   联系电话:8288091

附件: 1.《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

      4.材料清单

      5.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企业统计表

      6.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企业统计表

      7.全市前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略)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