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为落实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推荐工作。绿色技术创新是绿色发展的重要动力,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各市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推荐绿色技术的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负责机构和人员,做好绿色技术推荐工作。

二、严格落实国家部署。国家通知中明确了推荐范围、推荐原则和时限要求。各市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开展调研摸底,严格把控上报质量。省发展改革委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将取消推荐资格。

三、有关工作要求。各市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国家确定的范围和要求,组织申报单位填写绿色技术申报表,编写绿色技术报告。相关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需刻制光盘)各3套,于7月31日17:00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发展改革委资源环境处 李传亮,电话:0531-86191304,电子邮箱:hzc_sdfgw@shandong.cn;省科学技术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李连文,电话:0531-66777236,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发展推进处 邓军,电话:0531-86920013,省自然资源厅科技与国际合作处 沈天翔,电话:0531-88557631。

附件:

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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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