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8条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推荐名录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一)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
(二)社会信誉度高,评估业绩良好,无违规评估记录。
二、申报推荐需提供材料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推荐申报表(见附件)。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提供至少8名(含8名)注册估价师证书和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其中分支机构包括至少3名本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一级分支机构备案证明。
提供的人员名单应与附件中的一致。
(四)近二年房屋征收项目评估主要业绩汇总表、委托合同复印件及委托单位对项目的总体评价(申报推荐的机构应与委托合同中的一致)。
(五)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的信用记录。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申报推荐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请于2020年3月27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一并上传至邮箱(逾期不再接受申报),不接受纸质版。
联系人:张爱民
联系电话:0635-5057607;13506351113
邮箱:lcsfwzsbzhangaimin@lc.shandong.cn
附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推荐申报表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0日
附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推荐申报表
申报时间:2020年 月 日
机构名称(公章)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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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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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2020年度聊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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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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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有效期限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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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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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名单及房地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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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 (简要介绍) |
注:不可以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