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8条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推荐名录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一)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

(二)社会信誉度高,评估业绩良好,无违规评估记录。

二、申报推荐需提供材料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推荐申报表(见附件)。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提供至少8名(含8名)注册估价师证书和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其中分支机构包括至少3名本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一级分支机构备案证明。

提供的人员名单应与附件中的一致。

(四)近二年房屋征收项目评估主要业绩汇总表、委托合同复印件及委托单位对项目的总体评价(申报推荐的机构应与委托合同中的一致)。

(五)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的信用记录。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申报推荐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请于2020327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一并上传至邮箱(逾期不再接受申报),不接受纸质版。

联系人:张爱民

联系电话:0635-5057607;13506351113

邮箱:lcsfwzsbzhangaimin@lc.shandong.cn

 

附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推荐申报表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0日

 

附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推荐申报表

申报时间:2020年  月  日

机构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

 

办公地址

 

成立日期

 

申请事项

2020年度聊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有效期限

 

联系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从业人员名单及房地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自我评价

(简要介绍)

 

注:不可以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