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第十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鲁工信中小【2019】153号)精神要求,为积极配合省厅并促进我市“专精特新”工作,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推荐2019年第二批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任意一项专项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我市登记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界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10%。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4、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里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能为大企业、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提供关键零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精细化: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企业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显著。企业产品品牌和服务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4、创新化: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适应或创造消费新需求,拥有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的产品或服务,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新的竞争优势。具有较高的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拥有近2年内新授权的发明专利或独特、独有的工艺、配方等专有技术。
  二、申报要求:
  1. 下述材料均提供复印件:
  1) 提供该行业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企业提供16年、17年、18年的财务年报或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由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节能、环保、安全生产、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共6个证明。
  2.请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做好企业筛选和初审材料的把关工作。
  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共用同一个标准,统一按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格式申报。
  认真填写《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承诺书),填写《2019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
  正式行文连同胶封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表报送电子版)。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联系人:陈文奎    联系电话:2990117 
  邮  箱:lcsgxjzxqyfzk@lc.shandong.cn

附  件:关于推荐山东省第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鲁工信中小〔2019〕153号)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