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柴油货车污染形势日益严峻,对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逐渐加重,人民群众对于改善空气质量、拥有更多蓝天期盼尤为迫切。加快推进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对减低我市大气污染排放总量,促进我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切实增强水城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补贴范围

凡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国三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三、补贴实施时间和标准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报废且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以《证明》交车日期为准)及《机动车注销证明》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按车辆初次登记年份分别给予3200-16000元不等的资金补贴。补贴申请受理时间自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车辆报废回收办理

车主(单位)在交售报废汽车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行驶证原件;

2.登记证书原件;

3.车辆整车及号牌(证件及号牌丢失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丢失证明);

4.车主(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5.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聊城市车管所统一格式的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7.与单位同名的银行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五、回收车辆价款

依据报废车辆整车完整程度、车辆型号、使用年限以及报废车辆本身的钢铁含量,参照当地废钢市场的收购价格,考虑合理的拆解、税收等费用计价,回收车辆价格定为600-800元/吨。

六、补贴申领办理

(一)车辆报废和注销。列入补贴范围内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车主将报废车辆交售给聊城市新开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进行报废拆解,5个工作日内,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该公司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补贴申请。车主(或委托代理人)根据补贴条件据实提交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申请,并将有关资料报送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联合办公窗口(以下简称联合办公窗口)审核,联合办公窗口设在辖区车管所。

申领补贴资金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2.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与车主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

4.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报废办理书面委托书原件、补贴申请办理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资金核发。县级生态环境、公安、商务、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审核相关信息,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联合办公窗口告知理由;符合条件的,自全部审核通过之日起,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补贴资金转入车主提供的与其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

望广大运输企业和车主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近期,我市将全面禁止国三营运柴油货车上路行驶。

车辆回收地址:聊城市新开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镇大张村南)

回收咨询电话:0635-8592999   0635-8370666

0635-8529666   0635-212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