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近期电视问政和市委巡查发现的孵化器众创空间问题排查整改进展,现再次对全市省级以上孵化载体运营情况进行排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所有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二、排查内容
排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是否满足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和《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有关认定(或备案)基本条件,如在孵企业数量、累计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设立等等。具体核查事项见附件1。
三、排查方式
请各县市区组织对辖区内的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实地核查,市科技局将根据情况抽查部分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四、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排查工作,于9月2日前将排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器数据汇总表(见附件3)和每家孵化载体排查信息表各一式两份邮寄至市科技局高新科,电子版反馈至邮箱lcskjjgxk@lc.shandong.cn。
联系人:赵静 8378982
附件:
1.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核查信息表
2.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排查情况汇总表
3、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器数据汇总表
聊城市科技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