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贸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集聚服务资源、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90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现就组织推荐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的推荐工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按照《国家级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提出推荐意见。

二、请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附件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等纸质件一式四份(含光盘)报送至市局服务体系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丰佳昆   吕海月

联系电话:2990117

邮箱:sgxjfwtxjsk@lc.shandong.cn

邮寄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健康北路3号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2.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聊城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