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健康聊城2030”规划纲要,对接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布局,不断提升我市临床医学研究水平,加快以临床应用为导向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带动基层医疗技术水平提升,根据《聊城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中心建设秉持“技术指引、特色发展、示范先行、品牌培育”的原则,选择领域技术领先、科研基础良好、科技人才聚集、在服务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机构及其支撑网络开展建设,2020年度择优在重点专科领域布局建设市级临床中心。

二、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为聊城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临床诊疗技术水平领先,具备先进诊疗设备、一定规模的门诊及住院量,有开展高精尖医疗技术研究的基础条件。

2.依托单位能够为筹建的临床中心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具备病例床位资源、生物样本资源和伦理审查条件;具有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配备管理人员,保障临床中心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3.申报专业领域是市级以上重点专科或具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学术影响和诊疗技术方面位居市内前列,取得标志性成果,得到同行公认。

4.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近五年在申报专业领域承担过国家科技计划课题(专项、基金等)或主持过省市级科技计划课题。创新团队须拥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和较高水平的临床研究人才队伍。

5.能够建立覆盖县(市、区)、镇医院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依托网络开展协同研究、适宜技术推广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能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服务能力,与协同单位之间权责利明确。

三、建设程序

1.组建申请。申请组建中心的医疗机构须认真填报中心申报书,经推荐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后,向市科技局推荐。作为中心的主体责任单位,申建单位须加强科研投入和建设,围绕确定的临床医学研究发展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工作。

2.评估认定。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科研水平、研究能力、条件资源等方面的内容。组织领域内知名专家对通过评估的申报单位进行答辩及现场考察。根据答辩及现场考察结果,择优确定中心及依托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

3.签署协议。对通过评估、答辩及现场考察,且公示无异议的中心,由市科技局、推荐部门、依托单位签署三方协议,明确具体措施、阶段性目标和违约责任。中心建设期为两年,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年各中心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组织编写《聊城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经依托单位、推荐部门审核签章后,于每年12月前报市科技局。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每个市级医疗机构申建1个中心,每个县(市、区)推荐申报1个中心。

2.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市卫健委或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向市科技局报送。

3.申报单位须提交《聊城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格式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5份,请于11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以下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平  李守东

联系电话:8378988

电子邮箱:lcskjjnsk@lc.shandong.cn

附件:聊城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

聊城市科技局

2020年10月28日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聊城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