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贸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经发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

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7号)所列条件。其中,企业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调整为不低于5%,其他条件不变。

2017年认定的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认定管理办法》须申请复核,申报条件同上。

二、 申报方法

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初核和推荐工作,要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我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一)企业申报

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和参加复核的企业,通过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mesd.com.cn/,技术支持:4006-0531-77)相应申报窗口(5月6日开放),在线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申请复核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填写相关数据,并上传佐证材料(PDF格式、单一文件),打印《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或《2021年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

(二)初核推荐

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申请书所列指标(7项必备指标和6项可选指标),组织进行初审核实,于5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请书、佐证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工业信息化局创新创业指导科。

对申报企业是否“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严格把关,查证结果体现在上报意见中。

三、 有关要求

(一) 聚焦重点领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和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二)强化培育措施。在省统一制定和落实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的基础上,各县要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通过建立和完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加大鼓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创新服务融资服务公共服务等精准服务水平、优化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等,切实做好政策惠企、服务助企、环境活企的各项工作,推动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促进其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

(三)严把工作标准。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把组织推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推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和高质量发展的管用抓手,严密做好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等工作。要确保材料质量,严把推荐和申报材料关口,做到格式一致、数据规范、内容完善、情况真实。要严格时限要求,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推荐和申报材料。

 

附件:

1.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目录

2.推荐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复核汇总表

3.《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7号)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