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省海洋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精神,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指导作用,更好地推进全省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理论和实践探索,省自然资源厅拟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发掘全省范围内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各地各方面在探索创新“两山”转化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好典型,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推动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点。

二、征集内容

各地、各有关单位在自然资源领域生态资源指标及产权交易、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修复及价值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业化经营、自然资源领域价值核算及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具体内容见附件2)。

三、报送要求

1.各地汇总上报的案例要客观真实,兼顾各种类型、避免重复单一。省自然资源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筛选评审,评选出的典型案例将印发各地学习借鉴,并择优向部推荐。

2.案例编写请参照模板(见附件3),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重点突出、有代表性,鼓励图文并茂,具有本地特色。典型案例格式和内容可参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第一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673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920号),相关内容请登录自然资源部官网自行下载和查阅。

3.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典型案例Word版和PDF版及典型案例汇总表扫描件(盖章有效)报省地质科学研究院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组织

1.本次案例征集及评选工作由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牵头组织;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具体承办,负责案例的收集、整理、汇总,并组织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2.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摸底调研和案例搜集工作,指导县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提炼形成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做好案例搜集整理和内容审查。典型案例以市为单位汇总上报。

3.海洋方面的案例由省海洋局组织搜集和报送。

联系电话:0531-88557611、 86966024

邮    箱:stcpjz2021@126.com

附件:1.典型案例汇总表

2.典型案例类型及内容

3.典型案例撰写模板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9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