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企业科技特派员是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协同创新的重要桥梁。为精准服务企业,拟重点围绕科技型企业人才需求和产学研对接需求备案一批企业科技特派员。现将省厅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在编在职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及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热心帮助企业发展,有志于从事产学研合作相关工作。鼓励省外科研人员申报企业科技特派员。
每家企业可对接多个科技特派员;每个企业科技特派员最多服务3家企业。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
二、备案程序
(一)明确企业创新需求。重点围绕有关企业具体人才和技术创新需求信息(见附件2)。其他科技型企业也可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自主联系科研人员对接备案。
(二)科研人员与企业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结合相关领域创新优势,积极动员本单位科研人员通过电话沟通、现场走访等方式精准对接企业。对于前期双方已有合作基础的,也可直接推荐科技特派员。
(三)信息汇总提报。双方对接成功后,由企业组织填写科技特派员备案信息表(见附件3)并报临清市科技局。
(四)审核并公布名单。省科技厅对提报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信息表审核后,公布特派员名单。
(五)签订协议并备案。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所在单位签订协议,报临清市科技局,汇总后报聊城市科技局备案。
三、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9月18日前将对接汇总表、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信息表(一式三份)报临清市科技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q6431@163.com。
联系方式:高新科 景安腾
附件:
1.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工作的通知》.doc
临清市科技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