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科技特派员

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按省科技厅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2020年省委1号文件关于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工作部署,按照《科技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工作方案》(鲁科字〔2020〕4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申报主体

支持对象为科技主管部门选派并在山东省农业科技综合服务平台注册备案的科技特派员,申报主体为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

二、支持重点

(一)主要内容:针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科技需求,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在贫困地区开展成果转化或技术服务并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统筹各类科技资源组建创新创业共同体,进一步加速农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在农村基层落地转化,辐射带动当地及周边区域特色产业快速发展,提升特色产业规模效益,增加村集体收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至少落地转化应用示范科技成果1项,建设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1处,培训农民不少于100人次,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3-5名,地方特色产业规模效益明显提升,村集体或农户收入明显增加等,助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和生态振兴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山东省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涉农企业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涉农企业联合组建创新创业共同体,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助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特派员担任,应具有从事基层科技服务工作的经历和经验,具有一定的农业领域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热心在基层一线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应用等。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2019年度科技部或省科技厅通报表扬的科技特派员组织申报;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依托农科驿站开展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项目。

(四)2020年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给予支持,每个项目补助经费20万左右。申报单位或联合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准备

1.申报材料由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构成。项目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2020年度山东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按照申报书、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等顺序,以正式出版书籍样式装订成册。

(二)申报材料审核。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2)及推荐函(含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中心(一式三份),逾期不予受理。

五、相关事项

按省科技厅要求采取限项申报,每县(市、区)限报1项。市科技局择优推荐,无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红梅 任长庆

联系电话:8378989

电子邮箱:lcskjjnczx@lc.shandong.cn

临清科技局联系方式:2325169  联系人:张昌鹏

 

 

附件:1.2020年度山东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20年度山东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2020年度山东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定稿).doc

     

推荐汇总表.doc

 

     

聊城市科技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