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聊城市境内已纳入火炬统计的众创空间。
二、推荐条件
符合《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中备案有关条件和要求。
三、推荐流程
1.众创空间网上申报。众创空间通过国家众创空间备案信息平台填报申报信息,填报账号使用火炬统计账号。
2.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的基础上,2019年12月3日前将信息平台导出的申报材料一份及推荐文件报至市科技局。
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与申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申报材料存在虚报、瞒报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众创空间当年国家级备案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方式 高新科 赵静 8378982
聊城市科技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