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聊城市境内已纳入火炬统计的众创空间。

二、推荐条件

符合《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中备案有关条件和要求。

三、推荐流程

1.众创空间网上申报。众创空间通过国家众创空间备案信息平台填报申报信息,填报账号使用火炬统计账号。

2.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的基础上,2019年12月3日前信息平台导出的申报材料一份及推荐文件至市科技局

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与申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申报材料存在虚报、瞒报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众创空间当年国家级备案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方式  高新科  赵静  8378982  

                                        

聊城市科技局

2019年11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