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19〕3号),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聊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开发区经贸局组织符合条件(具体见附件1)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奖励资金,于2020年11月17日前将《聊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协议、《聊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等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赵静 8378982

附件:1.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高企培育财政奖励资金条件

2.聊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资金申报表

3.聊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

聊城市科技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