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

根据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聊城市新兴支柱企业评选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聊工信发〔2021〕122号),确定开展聊城市新兴支柱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分配

为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依据2020年度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信部分)得分排名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如下:东昌府区2个、茌平区2个、临清市1个、冠县1个、莘县1个、阳谷县2个、东阿县1个、高唐县2个、开发区1个、高新区2个,共15个。

二、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严格按照《聊城市新兴支柱企业评选管理细则(试行)》和本通知开展申报工作,不得超名额申报。

(二)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于10月22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分别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纸质版两份)、市财政局(纸质版一份),附PDF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8288616,市财政局8681107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聊城市财政局 

2021年9月30日 

(此文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