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属开发区经贸(发)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我市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新基地发展,推动我市小型微型企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市工信局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础指标(必须同时具备)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成立时间2年以上。基地内中小企业聚集度高,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具有良好示范引导作用和高成长前景。
2.基地入驻小型微型企业30家以上,从业人员500人以上。
3.基地内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4家。
4.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公益性免费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工作量的20%。
5.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运营条件:
一是基地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二是基地申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三是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和收费标准、规范的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以及清晰的服务台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
(二)专项指标(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具备不少于以下四种创业创新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
1.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团队6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4次以上。
2.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兴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40家次以上。
3.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4次以上。
4.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300人次以上。
5.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
6.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组织融资对接会2次以上。
7.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8.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以上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服务内容均需在基地服务台帐中体现。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1.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2年有偷税漏税、失信惩戒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已经被评为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
二、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报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按照填报要求如实填写《2020年聊城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书》并提供佐证材料等纸质文本。
(二)各县(市、区)初审
各县(市、区)工信局负责组织初审工作,按照申报要求逐一进行初审核实,并将初审结果及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市工信局。
(三)申报时限
各县(市、区)工信局于10月1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一份)、推荐汇总表(一份)、企业申请书(两份)等报市工信局创新创业指导科。
(四)专家评审
市工信局对上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实地考察,形成审核意见。
(五)公示
市工信局将最终名单公布在市工信局官网接受社会监督,并根据社会反馈意见对存在异议的基地进行复核。公示无异议后,市工信局将正式公布2020年度聊城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工信局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对申报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对申报材料做到严格把关、逐一审核,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注重示范引导
要认真总结培育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经验和做法,注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培育力度,不断提升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能力和水平。
联 系 人:郭玉玺 梁绍洪
联系电话:0635-2990219
电子邮箱:lcsgxjcxcyzdk@lc.shandong.cn
附件:1.2020年度聊城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
2.2020年度聊城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书
3.2020年度聊城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