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谋划,严密实施,坚持结果导向,抓好相关工作落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申报和复核工作

(一)请按照《关于公布2023年度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库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所列“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储备库名单”,组织扫码填报基础信息(附件2)。名单内如有经营不正常、重大安全环保等违法企业,请汇总后于2月24日下午前上报。如有其他拟申报企业,名单可增加。市局汇总信息后将反馈各县市区,请做好广泛发动工作。

(二)请按照2022年底下发的《关于组织做好我省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和报送工作的通知》,于3月1日-4月30日组织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类优质中小企业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年度信息更新,如未在要求时间内更新信息,将取消复核资格。

(三)省申报窗口(网址同上)于2月27日至3月27日开放,请组织储备库企业申报,并组织2019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名单见附件3)。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可申报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请各县市区于3月29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推荐报告,附带企业申报材料电子和纸质版。对于申报企业是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统一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查证有关情况,并将结果体现在推荐文件中。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申报和复核工作

(一)请结合工业运行监测数据和“2023年度高成长企业库名单”,仔细筛选符合认定门槛企业,保持密切向上沟通,市县工信部门协力做好申报工作。积极培育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共同分析研究、充实完善企业申报材料,提高申报成功率。

(二)国家申报平台(网址同上)于3月15日至4月10日开放,请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组织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名单见附件4)。请各县市区于4月12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推荐报告,要求同上。 

附件: 1.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3/2/22/art_15201_10324231.html(点击前往)

2.2023年度优质企业信息填报二维码

3.2019年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略)

4.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