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贸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经发局:

按照《聊城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聊工信发〔2019〕136号)规定我局组织2021年聊城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形成2021年聊城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1年聊城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名单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4日